最高人民法院:调整完善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,11月1日起施行
为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,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院司法便民利民、公正高效便捷解纷、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、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作用,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规定”),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。
为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,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院司法便民利民、公正高效便捷解纷、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、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作用,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规定”),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。
今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。《规定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》,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。《规定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 2018年9月,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2018年规定》